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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现在如梦方醒。所谓爱情,其实就是一场大病。我的病就要好了。

——莫言《蛙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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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见程宿屿那天,是薄诗十七岁生日。

作为薄家要什么有什么的小公主,薄诗从小就是在追捧声中长大的。

她长得漂亮,家世又好,一向是父母眼中的骄傲,哥哥捧在手心里的宝贝。

薄诗一直觉得,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

生日那天家里为她举办宴会,哥哥薄砚说要带个朋友来,薄诗没在意。

她哥是a市人尽皆知的浪荡子,在圈内朋友众多,上了大学后,因为住在本地,所以总时不时地会带几个朋友回家,薄诗已经习惯了。

听他说要带个朋友来凑热闹,薄诗只当是他在哪儿认识的狐朋狗友,并不多关心。

她当时在意的,只是自己刚收到的一只雀。

关在漂亮的鸟笼里,金丝雀一下一下地在啄食。为了防止鸟儿飞走,已经有专业人士替它剪了羽。

这是薄诗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季霖送的。

长相如此漂亮的一只鸟,可惜却不能展翅,无法飞翔。

薄诗养了两天觉得没意思,干脆把它送了回去,让人带话给季霖,什么时候鸟儿会飞了,什么时候再送还给她。

隔日季霖得知了这件事,还专门打电话来对她抱歉,称没想到会扫了她的兴。

薄诗听他颠来倒去就那么几句话,愈发觉得无聊,简单敷衍了几句后,她挂了电话准备小憩会儿,这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了敲门声。

是哥哥的声音:“薄诗,在里面吗?”

“在,进来吧。”薄诗头也不抬,随口应了。

然后门被推开,薄砚笑着从屋外进来。

一见到薄诗,他眼也不眨地便夸赞起来:“嚯,不愧是我妹妹,这打扮起来,模样就是漂亮。”

薄诗低头照着镜子,嗤了一声,带着点小不满道:“说什么呢,我不打扮也漂亮。”

薄砚闻言,笑得更灿烂了:“是是是,你最漂亮。”

“对了,介绍一下。”薄砚从身后拉出个人,漫不经心地指着他说,“喏,这是我朋友,程宿屿。”

薄诗不以为然地抬起头,循声望去,然后却突然愣住。

她这时才注意到了哥哥背后,被阴影挡住的地方还有人在。

一旦目光落在他身上,就再也挪不开眼。

那是一个绝对称得上好看的青年。

脊背笔挺,肤色冷白,脸上没什么表情,却又让人无法忽视。

他眼尾微微上翘,高且瘦的身形,站在那里有种格格不入的冷僻,让人想起了高山上的皑皑雪层,远远望去触不可及。

薄诗看着他,突然有些失神。

青年听到自己的名字后,轻轻掀起眼皮,盯着薄诗看了一会儿,才点了点头,用冷淡的声音说:“你好,程宿屿。”

连声音都很好听。

像山涧的清泉,冰冰凉凉。

薄诗回过神来,如梦初醒,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,缓缓开口:“……你好,我叫薄诗。”

“怎么了这是,都这么拘束?”

薄砚在一旁笑了笑,打趣友人道:“都让你提前见到寿星了,还不给礼物,难不成你想白吃我妹妹的宴席?”

程宿屿终于勾了下唇,露出很淡的笑意:“怎么会。”

作为生日礼物,程宿屿送了她一块梵克雅宝的手表,不算便宜,但也并不稀奇,在薄诗收到的礼物里甚至算不上名次。

但就是那样一块普普通通的表,薄诗却视若珍宝地戴了五年。

五年,一千八百二十五天。

四万三千八百个小时。

时间长到薄诗后来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,都忍不住感到难过。

原来她喜欢了程宿屿那么久。

久到她会天真地以为,自己能把这块融不化的冰给捂热。

那天是他们第一次相遇。

十七岁的薄诗,和二十岁的程宿屿。

后来的很多日子里,薄砚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,都在不断懊恼。

他说,如果不让他们认识就好了。

如果不让薄诗,遇见程宿屿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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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一次见面后,就会有第二、第三次。

薄诗开始时常跟在哥哥身后,薄砚去哪儿,她跟到哪儿。

就连薄砚身边的朋友见了,也都忍不住调侃她:“你最近是怎么了,天天跟在哥哥身边转,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黏人?”

ktv里声音嘈杂。

薄诗的目光落在屏幕上,余光却在偷偷瞟着角落里的程宿屿。

青年在慢条斯理地剥橙子。

明明旁边的果盘里有切好的,他却偏不要,叮嘱服务生拿没切的过来,自己一个一个剥,剥完外层橘色的皮,再剥里面白色的果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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