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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烧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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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生药铺里走出来时,徐归远捻着银包里仅剩的三四十个铜板,另一手里拎着药包,不觉脚步轻快,志得意满,眼角眉梢荡漾着掩饰不住的喜意。他下意识地扭头,想跟柳官同享欣喜,目光所及,却只有一个低垂脑袋、战战兢兢的惊弓之鸟。

真是掀开八片顶阳骨,倾下一盆雪水来,徐归远灼热心绪,霎时间熄灭大半。

原主是个皮匠,可他徐归远,自来只有点修补马鞍和战鼓的破烂手艺,上不得台面。以后,少不得得弃了这皮活的营生,另寻他路……这些,他倒不甚虑及,既然好手好脚,哪里寻不到一个养活老婆的生计,瞧,这不今日,就钻出一笔横财?

可偏偏,重来一生,他最难解的结,就在这个“老婆”身上。

古往今来,男尊女卑,而小哥儿更卑于女子,徐归远晓得,倘或换了别个男人,多半是不会纠结柳官的存续的。

不打不骂、好生照料,日后再娶心爱的妻子或夫郎,这就是第一等的善人了。

给他一口饭吃,不问生死,自家去过日子,这是第二等的。

还有第三等的,勉强应承,当个奴婢使唤,比原主强些有限。

除此,还有一类人,自诩不肯“接盘”,自以为原主作孽,当与他无关,遂径将柳官撵回家去,且得意洋洋,还道是放生去了,就这,还要算他是第四等的善人!

可徐归远不想行这四等“善事”。

人生因果,恩仇有报。他觉得,原主丧尽天良,柳官奋起反抗,杀他是报应不爽,非柳官之过,至此,这两人的纠缠也当终结。但正因柳官这一砸,他徐归远才有机会夺舍重生,若无柳官,他已是沉河之鬼!

柳官是他的恩人!

徐归远不愿草草了事地将恩人打发掉。这一辈子,他好生照料人家,是替了原主的分内之事,再多的,才算是徐归远分外报恩。

“我带你去去吃火烧!”他牵着骡子,指着不远处一个幌子,豪情万丈道。

说是个幌子,委实是抬举了它——不过是一个箩圈,下头系着三条子褪色的红布带,是交南一带常见的小食店札幌,连个门头牌匾都没有。

柳官呆了一呆,待看清他所指方向,就磕磕绊绊道:“李、李记……”

“是李记呀,”门店虽简陋,但那可是原主记忆里的一道贵价的“珍馐”,轻易舍不得买来吃的。徐归远倒是有心请柳官吃顿好的,奈何囊中羞涩,这才要领着他往那里去,“怎么,小柳不喜他家么?”

“不、不,”柳官淡色的薄唇轻轻颤抖,良久,才认命般嗫嚅道,“我、我知错……”

徐归远:……

此时此刻,纵使他看久了形形色色地人心,也难以了悟小刺猬的答非所问——总之一定是原主做的孽就是了。

果然,几息之间,他就从记忆中寻到了些蛛丝马迹:原主时而起兴,花大价钱买下某物,过后悔了,就说是柳官“至不贤良,不会规劝”的缘故;后来柳官战战兢兢地提醒了,扫兴的原主就骂他是“多嘴贫舌,敢降汉子”……

如此两三次,把本就有些口吃的一个小郎君弄得不敢说话、也不敢不说话,竟成习惯——当然,即使如此,原主也还是有话说,“小家子气、上不得台面,你四弟怎么就能大大方方的?我花五两银子买了个呆头鹅家来!”总还是一顿打骂逃不过。

当然,如果这东西是被柳官吃了、用了,那秋后算起账来,又是罪加一等的。

“小柳一定想说,火烧价贵,买的话恐怕后悔,是不是?”徐归远引他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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