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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往事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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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

第九章

光熙十年,怀山之变发生的前一年,也是陆纨的妻子芸娘过世的第六年。在这个春天里,陆承十岁。

陆承自八岁出了母孝后,被父亲陆纨送进了陆家族学念书。这年头,北方的教育条件远远落后于富庶的江浙地带,大周开国一来,几乎每届恩科的前三甲都被南方子弟包揽,更不提南方比北方多考中进士的人数。

就连陆纨,也是因为其父曾任苏州府同知,《看到此内容,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,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》,子俩长得都可人,漂亮话便是一箩筐地往外冒:“夫人公子啊,你们放心,这熊狮犬就是长得凶,性情其实比那京巴还有藏獒讨喜多了。只要它认准了主人,以后就会忠心耿耿。带回去不管是打猎,还是看家护院,都是一把好手呢!”

“不过,您两个一看就是贵人,肯定用不着它护院,那狩猎也好啊,您别看它腿短,跑得恁快。”

“您看看这后脚肌肉,可强壮了!”

小贩将阿黄的肚皮翻过来,把它那肉肉的爪子给陆承看。

能打猎还是能护院,陆承都不太在乎,不过忠心这个优点听着舒服。

他接过一团绒毛的阿黄,冷淡地说:“知道了,谢谢。”

小贩鲜少见到长得跟玉一般的小孩儿,偏这孩童脸上还有股形似大人的疏离,他其实挺想捏捏陆承的脸。

但看了眼他们母子身边的护卫小厮,最终只是笑着与他挥手作别。

陆承于是跟母亲一起把阿黄带回了家里。

阿黄吃得很多,长得也很快。不足一年,它就长成了个圆滚滚的短腿的胖球。它也果然如小贩所说,虽然看着凶恶冷淡,但及其忠心。

陆承七岁的时候,第一次学骑马,那匹马顽劣难训,几次把陆承从它背上甩下去,还差点将陆承践踏在马蹄下。

当时情况突然,小厮们都没有反应过来,是阿黄最先意识到不好,第一个冲到前头,咬住陆承的衣领把他带离了危险边缘。

可以说是陆承一手把阿黄给养大。

阿黄憨厚、干净、忠诚,还有着不同于凶恶外表的斯文和内向。母亲病逝以后,阿黄几乎是陆承最好最贴心的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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